
近日,有网友发帖称,湖北省安陆市(孝感市代管)一乡镇发布公告,要启动征收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社会治安险、卫生费等四项费用。其中,每户50元的“社会治安险”引发网友关注。(10月22日 深圳新闻网)
据了解,这项“社会治安险”已推行多年,是当地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惠民项目,旨在帮助村民家中在遭遇火灾或被盗后减少损失。有关工作人员称该项目并非强制缴纳,而是秉承村民自愿原则。但落款为“安陆市辛榨乡陈汪村村民委员会”的公告中存在“请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各项保险,逾期未缴费者,后果自己承担。”的表述,让这份“自愿”在村民的感受中打了折扣。
平心而论,当地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治安险有其现实关怀。农村地区存在房屋线路老化、留守老人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等隐患。通过小额保险为村民构筑一道风险屏障,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惠民举措。
然而,良善举措的初衷,需要通过得当的方式来实现,更需要被村民准确而清晰地感知。当一项自愿性质的商业治安保险,与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等具有社会管理性质的保险一同列在征收公告中,并附带有“后果自负”的警示时,无形中营造出带有压力的氛围,容易被视作是“软性强制”。这种“软性强制”不似硬性摊派直接,却更容易模糊行政行为与市场选择的边界,使惠民举措偏离良善本意。
商业保险讲究契约自由与自愿投保。投保行为一旦掺杂行政推力,哪怕只是微小的暗示,也容易变味。此时即便有关部门的本意是好的,也容易引发公众对强制摊派的疑虑。
事实上,若治安险确有其市场价值,它完全可以依靠更纯粹的市场方式来赢得信任。通过透明生动的案例讲解、高效诚信的理赔服务,完全可以在村民中建立口碑,依靠实实在在的保障效果吸引村民自愿参保。在此过程中,行政力量更适合扮演规则维护者与秩序监督者的角色,而非直接的推广者。
值得肯定的是,当地综治中心已表示将做好对村民的解释工作。但解释工作不能止于澄清自愿原则,而是要反思公告表述是否恰当,征收方式是否科学,以及如何确保治安险在执行中不跑样、不变形。
基层工作千头万绪,基层治理创新值得鼓励。但越是好意,越要讲究方式方法。尊重村民的选择权,让“自愿”归于纯粹,这样,惠民举措才能行稳致远,赢得群众真心认可。(梁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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